州直有关部门:
根据《黔南州州直部门(单位)目标考评办法》(黔南党办发〔2013〕11号)及相关规定,并报请州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现就州直有关部门下属单位(名单附后)2014年度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制定
1、业务目标:各被考核单位要按照州委、州政府工作部署,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能职责,抓住关键、突出重点,制定年度业务目标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。
2、共性目标:由主管部门根据州直部门共性目标要求制定。
3、主管部门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各被考核单位业务目标、共性目标各一份统一报州目标办。
二、考核方式
1、各被考核单位年终考评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,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10日前报州目标办。
2、州目标办将采取随机的方式对各被考核单位年度考核进行抽查,凡经发现弄虚作假的,取消该单位年度评奖资格,同时在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成绩中扣减2分。
三、考核结果认定
下属单位为1个的,采用主管部门的考核等次;下属单位为2个的,评1个一等奖,1个二等奖;下属单位为3个(含3个)以上的,评为一等奖的单位不超过下属单位数的30%,评为三等奖的不少于1个,其余为二等奖。
联系人:吴润琪、黄伟 联系电话:0854-8228653
附件:州直部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下属单位一览表
州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4年3月18日